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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工程司

🔵職稱:幫工程司
🔵徵才機關: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分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電機工程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1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考試及格,具電機工程職系(符合職組職系名稱一覽表可調任資格)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有執行相關電機工程實務經驗,具鐵路或軌道工作經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品管及安衛證照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鐵路、車站站場、變電站、電車線之設計、裝配、檢查、保養、試驗與調整等電子與電訊工程相關業務。
2、辦理機電工程及土建、軌道工程界面之整合協調等事項。
3、辦理機電工程及監造之管考及竣工驗收等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25號)
🔵聯絡E-Mail:huang22@rbereo.gov.tw
🔵聯絡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於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職為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另附工作內容證明文件)、(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身分證正反面、(7)英檢相關證書(無則免附)、(8)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有不實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4、報名手續須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作業,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經書面審核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均恕不通知及退件。
5、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得視結果擇優增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6、聯絡人:人事室黃先生 電話:03-9389115分機710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