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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員

🔵職稱:工程員
🔵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都市計畫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8
🔵資格條件:
(一)具都市計畫、建築工程或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二)現職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社會住宅用地評估及取得行政業務。
(二)辦理社會住宅土地行政及財務相關業務。
(三)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聯絡E-Mail:ecen1981@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3年7月18日前完成線上報名,報名方式說明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請務必填寫自傳及上傳照片,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
(二)檢附資料:(須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並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於前開系統【我的應徵】一併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現職派令。
4、歷次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如未達3年考績者請依實際情形檢附)。
6、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無則免附)。
二、注意事項: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4-22289111#69143 張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