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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員

🔵職稱:工程員
🔵徵才機關: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分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交通技術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1
🔵資格條件:
1、具委任第3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並具交通技術職系(符合職組職系名稱一覽表可調任資格)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具鐵路或軌道運輸工作經歷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專案計畫、各工程標案預算及管考作業。
2、辦理土地之調查、徵收、撥用、登記之配合處理與地上物測量、查估、拆遷及土地管理等事項。
3、辦理專案計畫與工程簡報之彙整製作及工程竣工後之用地及財產移轉等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25號)
🔵聯絡E-Mail:huang22@rbereo.gov.tw
🔵聯絡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於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職為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另附工作內容證明文件)、(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身分證正反面、(7)英檢相關證書(無則免附)、(8)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有不實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4、報名手續須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作業,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經書面審核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均恕不通知及退件。
5、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得視結果擇優增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6、聯絡人:人事室黃先生 電話:03-9389115分機710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