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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課臨時人員(月薪27,976元)

🔵職稱:工務課臨時人員(月薪27,976元)
🔵徵才機關: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3~1130719
🔵資格條件:
◎高中職(含)以上畢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具認真、耐心及主動積極工作態度
🔵工作項目:
◎道路、水利、交通等公共設施巡檢
◎配合六樓服務櫃台、夜間巡查、颱風值勤等輪值
◎公務通報line平台彙辦、追蹤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莊區公所工務課(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報名手續:
1.報名期限及方式: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以掛號或逕送242008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秘書室收【信封註明應徵工務課非編制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2.檢附資料:
(1)甄選報名表(請至新北市政府網站/主題服務/就業/市府徵才網頁下載填寫),無需相片,須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
(2)學歷畢業證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其他:相關專長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5)以上文件皆以A4影印,並請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均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或有遺漏,責任自負。
◎甄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職缺正取1名,備取1名(候用期限3個月)。
2.甄選錄取者,僱用後試用2個月,試用期滿經評量及格後正式僱用,評量不合格者,終止勞動契約。應徵人員無適當人選時,得予從缺。資格不合、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報名資料原則不予發還。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逕自附空信封並應貼足郵資,以利郵寄,否則將由本所逕予銷毀。
◎備註:
聯絡電話:(02)29929891分機7309陳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