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機關徵才 » 97-花蓮縣 » 專案助理

專案助理

🔵職稱:專案助理
🔵徵才機關: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6
🔵資格條件: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請檢附戶籍謄本查驗)。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教育相關科系優先)。
(二)具備計畫管理、執行與撰寫成果報告能力。
(三)熟悉電腦簡報製作、文書處理、公文撰寫、經費核銷等行政庶務。
(四)具耐心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五)品行端正、積極主動、認真負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具服務熱忱且工作配合度高。
(六)具汽車駕照,備有交通工具並可配合出差者尤佳。
(七)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及第10款至第11款情事之ㄧ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資優教育計畫相關行政工作:
1.協助辦理數理資優班、語文資優班、藝術才能資優班招生入學相關工作執行、經費請購核銷等相關行政事宜。
2.協助辦理師生資優研習及資優宣導等事宜。
3.協助辦理藝術才能班術科測驗試務、行政作業與規劃展演活動等相關工作。
4.協助辦理資優計畫工作執行、經費請購核銷、結案等相關行政事宜。
(二)辦理資優教育計畫學生個別輔導計畫工作(IGP)。
(三)協助支援國教署資優教育相關活動並參加資優教育相關研習活動。
(四)其他教務處行政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花蓮市菁華街2號)。
🔵聯絡E-Mail:office06@gms.hlgs.hlc.edu.tw
🔵聯絡方式:
(一)有意參加甄選者,請詳閱簡章並備齊簡章所列應附資料(請依報名表格式填寫),將填妥之報名表(親自簽名)及相關文件存成PDF檔格式,於113年7月16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將應徵資料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本校人事室信箱 office06@gms.hlgs.hlc.edu.tw,並請於報名期間之上班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以電話確認報名是否成功,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花蓮女中資優助理」字樣,如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本校人事室電話:03-8321202分機102、105)
(二)書面審查通過後,資格符合名單於113年7月17日(星期三)下午17 點前公告於本校網頁,請自行參閱本校網站,不另行通知。
(三)有關職務工作內容事項請洽詢:03-8321202教務處分機120、報名資格等甄選事項則洽詢:03-8321202人事室分機102、105。
(四)簡章可至本校網站首頁下載(本校網址:https://www.hlgs.hlc.edu.tw/)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