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審查員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2
🔵備取:4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22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藥學、化學、醫藥科技、分子生物、生命科學等相關研究所畢業,並取得博士學位。
(二)熟悉一般電腦操作、文書簡報軟體。
(三)英語聽、說、讀、寫能力佳。
(四)應變及溝通能力佳、樂觀積極、細心謹慎、具耐心,有責任感及團體合作精神;必要時並可配合加班。
(五)具公文寫作能力、藥政法規等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六)以身心障礙者為優先。
(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臨時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新藥、生物藥品、再生醫療製劑及原料藥查驗登記審查與諮詢輔導相關業務。
(二)協助辦理藥品上市後變更及許可證展延審查業務。
(三)協助辦理新藥、生物藥品、再生醫療製劑及原料藥審查法規研擬相關業務。
(四)協助辦理新藥、生物藥品、再生醫療製劑及原料藥相關國際合作事務。
(五)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1段130巷109號F棟6樓(國家生技研究園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應徵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13年7月22日前,將下列文件之影本,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至「115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F棟6樓(國家生技研究園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黃淑萍小姐收,並於信封註記「應徵藥品組審查員(第二科)」(未檢齊資料者視為不符資格):
1.個人履歷(需黏貼或列印相片,含可聯絡到之電話及e-mail)。
2.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
3.自傳。
4.英文能力證明。
5.工作相關證件(非必要)。
6.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請檢附相關文件。
(二)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三)報名截止後將先行書面初審,符合者擇優面試,未獲遴用者將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
(四)面試日期、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
(五)面試後擇優錄取2名,得增列候補名額4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查費僱用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424薪點支給(約63,515元),具藥師證照者,於試用考核及格後,每月另支給專業津貼7,280元,有關本署臨時人員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書及臨時人員之相關規定,請上本署網站查詢(http://www.fda.gov.tw/tc/law.aspx?cid=74)。
(七)聯絡人:黃淑萍小姐 (02)2787-742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