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契約行政助理
🔵徵才機關:臺北榮民總醫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22
🔵資格條件:
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身份。
2.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以上畢業。
3.具電腦操作、文書處理能力,口齒清晰、喜與人溝通聯繫。
※附註1: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附註2:
本院現職契約人員需經單位主管同意(檢附證明)後,得予報名。
🔵工作項目:
1、受檢者排程聯絡、接待聯繫受檢者、衛教諮詢、檔案文書管理相關作業。
2、櫃台相關業務。
3、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核醫部)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工作薪資:
依「本院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醫務人員作業要點」辦理。每月薪資本俸與工作獎金合計約新台幣30,970元(工作獎金視醫院營運狀況發給,新進人員試用3個月期間按70%核發)。
2.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日期:即日起起至113年7月22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11217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核醫部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契約行政助理」字樣,審核資格合格者擇優通知考試,恕不退件。
3.報名應繳資料(以A4紙張影印或列印):
(1)報名表附照片(報名表自行下載)。
(2)自傳(500字以內,末頁請簽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
(4)畢業證書影本。
(5)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離職證明等)。
(6)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7)其他證件:如榮譽國民證、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等。
4.考試注意事項:
(1)考試方式:筆試50%與面試50%;總成績未達70分或其中一科分數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
(2)請攜帶身分證正本應試。
5.錄取通知方式:於臺北榮民總醫院網站公告,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6.聯絡人及電話:核醫部 (02)2875-7301轉596陳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