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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治療師

🔵職稱:呼吸治療師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至師(三)級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一)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及以下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二)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呼吸治療師相關科系畢業。
(三)領有呼吸治療師專門職業證書。
(四)現任職區域教學醫院以上醫院,服務已連續滿3年以上者。(新屋分院任職等同總院)
🔵工作項目:
臨床呼吸治療師工作。
🔵工作地址:桃園醫院(33004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或新屋分院(327005桃園市新屋區新屋里14鄰新福二路六號)。
🔵聯絡E-Mail:705555@mail.tygh.gov.tw
🔵聯絡方式:
詳情請查本院網站:https://www.tygh.mohw.gov.tw/?aid=58&pid=70/優質團隊/行政部門/人事室/檔案下載。
人事室電話:(03)3699721#4565 邱慧雯專員

報名方式:
採通訊報名,將所需繳交證件以 A4 紙影印並簽章註明「與正本相符」依序裝訂,於 113 年 07 月 18 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本院【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臨床師三級呼吸治療師』】(33004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 1492 號),逾期不受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