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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保護檢查員(臨時助理員)

🔵職稱:動物保護檢查員(臨時助理員)
🔵徵才機關: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35-苗栗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5
🔵資格條件:
1.具獸醫師證書 或 國內外畜產動物等相關生命科學系所畢業者 或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動物相關工作經驗3個月以上。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規定之情事之一者。
3.具手排汽車駕照優先。
🔵工作項目:
1.辦理動物保護收容與寵物管理相關業務。
2.電腦行政文書能力及對犬貓有愛心及能接受髒、臭、吵之工作環境。
3.工作上班時間:週日~週四(週休二日:週五、週六),需值動物收容所犬貓舍工作。
4.長官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360苗栗市玉清路382-1號)、苗栗縣動物保護教育園區(收容所)和縣轄18鄉鎮市。
🔵聯絡E-Mail:vuljoyk@ems.miaoli.gov.tw
🔵聯絡方式:
工作待遇:月薪 (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核給並對照苗栗縣政府臨時人員薪給標準表支薪),大學畢為37,800元/月。
應徵方式:
1.採通訊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15日(含)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
2.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動物保護檢查員職缺」字樣。
3.郵遞地址及收件人: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1號,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人事收。 (聯絡電話037-320049#105)
請備齊下列資料,檢具下列文件(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
1.履歷表〔簡要自述(內容勿空白,含過往工作經歷及時間,無工作經驗則內容自行發揮)並簽名〕。
2.國內外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公務人員迴避任用具結書。(請自行至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網站-公佈欄-機關徵才處下載)
4.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5.符合應徵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影本。

備註:
經書面審查資格合格及符合需求人員擇優錄取,必要時得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無適當人員得從缺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正取1名、備取1名(正取放棄報到者則由備取遞補)。如須返還書面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