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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程式設計師

🔵職稱:助理程式設計師
🔵徵才機關: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資訊處理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1~1130718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具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資訊相關科系或有資訊系統專案建置及導入經驗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項情事者。
4.具團隊精神、服務熱忱、良好溝通能力並能依業務需要接受工作指派並配合加班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智慧政府及開放政府相關業務。
2.機房、設備及資通安全管理相關業務。
3.資通系統專案規劃、建置與維運等工作。
4.業務單位資訊系統開發協調及協助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
🔵聯絡E-Mail:yschiou3@ida.gov.tw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為原則。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務必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外語能力證明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傳送基本資料、逾期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3.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