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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授

🔵職稱:助理教授
🔵徵才機關: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教育人員
🔵職務列等:科技法律研究所
🔵職系:
🔵正取:2
🔵備取: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815
🔵資格條件: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第一校區)專任教師徵才公告內容
聘用單位:科技法律研究所
起聘日期:114年2月1日
聘任等級: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請詳閱備註4)
收件截止日:113年8月15日(以郵戳為憑)
名額:2名

【應徵資格】
學歷:具國內外法律相關領域具博士學位者
專長或條件:
1.應聘教師須符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應具備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104年1月16日前已在職之技職校院專任合格教師,且任教學年資未中斷者不在此限。(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以專任職務為原則,並得以連續或累計方式採計,惟兼任職務年資折半採計;不含國內外各級學校及補習班教學工作)
2.具備英語授課能力,且每學期須配合至少開設一門全英語授課課程。
3.具備SCI、SSCI及TSSCI等相關期刊發表能力或研究潛力、優良教師事蹟、國際交流經驗與能力、良好產業關係、能參與團隊合作者優先考慮。
🔵工作項目:
【可任教科目及教學研究方向】
具科技法律相關學術或產業實務專長者
🔵工作地址: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第一校區)科法所(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應徵資料】(第1、8、9項資料,請勿裝訂)
1.應徵教師個人資料表(如附件1):應徵者填妥後,請將Word電子檔E-mail至vtoffice01@nkust.edu.tw信箱。
2.個人簡歷、自傳
3.博士學歷證明影本
註:最高學位係國外學歷者,請另檢附下列資料影本,並分別於空白處繕寫「與正本無誤」及簽名。
(1)經我國外交部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之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證明。
(2)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如附件3)
(3)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之入出境紀錄(請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地辦事處申請)。
4.博士學歷之歷年成績單影本
5.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籍人士附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
6.個人經歷證明影本:如相關服務證明、離職證明、聘書(國外任職證明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7.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8.擬任人員具結書並簽名(如附件2)
9.學術著作清單及代表著作抽印本或影本至多5篇
10.具全英語授課能力之相關證明文件
11.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推薦函、產學、專利、計畫、獲獎等

【聘用單位聯絡人】
姓名:科法所洪靜儀小姐
電話:07-6011000#33701
電子信箱:vtoffice01@nkust.edu.tw
所 網 址:https://law.nkust.edu.tw/

【備註】
1.本案徵才相關疑問,請洽詢聘用單位聯絡人。
2.應徵資料請寄:824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第一校區)科法所收,並應註記「應徵科法所專任教師」。
3.書面資料經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還書面資料,個人重要文件請自行保留正本。
4.應聘教師需依本校管理學院新聘各職級專任(案)教師資格審查要點進行審議。(最高學歷為國外學歷者,如未符合學院審查要點之著作點數規範,仍歡迎投件應徵)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