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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工程員

🔵職稱:助理工程員
🔵徵才機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9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 國內外大學(或專)院校以上土木、營建、水利、環工、建築、河海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三、 土木、營建、水利、環工、建築、河海等相關工作經驗佳。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辦理雨、污水下水道永續營運及再生水建設等相關工作。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下水道永續營運組)
🔵聯絡E-Mail:andy8112@nlma.gov.tw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四、聯絡電話:(02)8771-2419陳先生或業務單位聯絡人(02)(02)8771-2470陳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