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助理員
🔵徵才機關: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22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相關科系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者。
四、認真負責,若具出納作業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編制薪津、保險及獎金發放作業。
二、綜理出納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
🔵聯絡E-Mail:linshufen@blf.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22日止。
二、現職人員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報名截止日前,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金融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掃描檔【以上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
三、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自述)及上開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10066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林小姐收」,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勞動基金運用局綜合行政職系助理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四、報名人員至本公告截止日尚在限制轉調期限者,視為資格不符;所附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本職缺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五、本職缺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聯絡電話:02-33435869人事室林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