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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工程司

🔵職稱:副工程司
🔵徵才機關: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5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大學以上學歷。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最近3年考績考列2年甲等、1年乙等以上。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不得任用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遷之情形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本分局花蓮工務段(花蓮縣花蓮巿府前路5號)
🔵聯絡E-Mail:g07@thb.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附上相關證明資料,應檢具證件如下: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影本
(三)最近5年考成(績)文件影本
(四)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五)公務人員履歷表(需親自簽名、附照片,並請校對履歷表,有誤請確實更正)
(六)切結書及簡歷冊電子檔務請另行E-MAIL:g07@thb.gov.tw 寄送,若未於報名期限寄送者以證件不齊者論(電子檔請到本分局網站https://thbu4.thb.gov.tw/最新消息下載)。
二、連絡電話及連絡人:03-9962501轉1205;林先生。
三、經本分局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四、本職缺錄取1人並擇優備取至多2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
五、面試結果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六、本分局處自107年1月15日起由交通事業機構改制為交通行政機關,業經錄取人員報到後專業加給支用表(七)。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