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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長

🔵職稱:出納組長
🔵徵才機關:新北市立泰山高級中學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8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並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
(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工作項目:
(一) 發放員工薪津、教師兼代課鐘點及各項應領款項、旅費、補助費等撥帳事宜。
(二) 退休人員月退休金及三節(春節、端午、中秋)慰問金之發放。
(三) 員工房租津貼、停車費等之扣繳事項。
(四) 各項公款之收支。
(五) 各類所得稅、補充保費之申報及扣繳。
(六) 零用金保管及支用事宜。
(七) 扣繳教職員工公保退輔保險費、工友勞保費。
(八) 其他有關出納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泰山區辭修路7號。
🔵聯絡E-Mail:am7996@ntpc.gov.tw
🔵聯絡方式:
意者請於113年7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聯絡電話、E-mail等資料之正確性)。
(二) 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PDF)後上傳: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證照、專長、英文檢定等,無則免附)。
(三) 資料登載不完整,或所附證件影本缺漏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另因係線上報名,所有報名資料不辦理退件。
(四) 經書面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備取1-2名,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 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不合格或不合適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校得予從缺。(甄試結果將公告於本校網站)。
(五) 正取人員若有資格不符或因其他因素無法完成核派,或因核派後經銓敘部審查資格不符者,應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異議。
(六)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致停止辦公時,則甄試日期將予以順延,並於本校網站公布,請各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
(七) 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者外,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試者自行負責。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八)聯絡人: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問題,請洽本校總務處林主任,電話:22963625分機400;其餘問題請洽人事室陳先生,分機801。
職缺類別: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九)預計113年8月出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