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個案管理師督導(藥癮示範中心)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25
🔵資格條件:
(一)具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4年以上,且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相關科系畢業。
2.符合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二)具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且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具上開系所碩士以上畢業。
2.領有護理師、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
🔵工作項目:
1.督導藥酒癮個案管理
2.督導專業人員提供藥物濫用替代役役男諮商輔導服務
3.督導酒癮戒治業務
4.督導藥癮戒治暨替代療法相關業務
5.督導辦理物質濫用防制相關研習課程
6.協助本院藥癮示範中心計畫執行
7.督導中心文件表單相關業務
8.督導科室新聞稿撰擬
9.督導藥酒癮相關評鑑業務
10.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衛福部玉里醫院(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
🔵聯絡E-Mail:ylhr2136@gmail.com
🔵聯絡方式:
*歡迎對此職缺有興趣者投遞履歷*
一、本院環境優美,設備完善,有親和且專業的團隊。
二、薪資福利受勞基法保障。
(一)個案管理師督導薪資:每月46,800元。
(二)員工福利:年終獎金、勞健保、團體保險、在職教育等。
(三)本次應徵職務僱用期自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為止;後續年度視衛福部計畫延續情形而定。
(四)待遇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度整合性藥癮醫療示範中心試辦計畫」補助經費核定表核支。
三、應徵資格:
(一)具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4年以上,且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相關科系畢業。
2.符合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二)具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且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具上開系所碩士以上畢業。
2.領有護理師、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
四、本職缺主要工作內容:
1.督導藥酒癮個案管理
2.督導專業人員提供藥物濫用替代役役男諮商輔導服務
3.督導酒癮戒治業務
4.督導藥癮戒治暨替代療法相關業務
5.督導辦理物質濫用防制相關研習課程
6.協助本院藥癮示範中心計畫執行
7.督導中心文件表單相關業務
8.督導科室新聞稿撰擬
9.督導藥酒癮相關評鑑業務
10.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本次應徵投遞履歷應檢附之文件:
(一)履歷表
【請至本院官網首頁→選擇”便民服務”→表單及資料下載→人事室→下載【應徵人員履歷表空白格式(統一格式)】檔案,填寫完成後請務必於右下角簽章處簽名】。
(二)畢業證書影本。
(三)其他相關經歷證照資料。
六、本次應徵採通訊報名,請將【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或其他相關經歷資料】郵寄(以郵戳為憑)至【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人事室收】或以電子郵件寄送至【ylhr2136@gmail.com】,並請註明【應徵:個案管理師督導(藥癮示範中心)】,以電子郵件寄送者請務必確認承辦人有收到履歷資料。
七、履經歷與本職務相符者,將擇優以電話聯絡安排面試,不適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所送履歷若需返還,請附上回郵信封。
※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有職務列等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之。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