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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教保員

🔵職稱:代理教保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立內湖幼兒園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薪資支給基準表」辦理,大學畢業者為40,214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23
🔵資格條件:
一、應具備資格: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4條情事之一者
二、修畢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之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且取得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
或具備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證書,並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
或於中華民國100年12月31日以前已取得托兒所教保人員資格,且於101年1月1日仍繼續在職,並轉換其職稱為幼兒園教保員。
或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具保育人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取得教保員資格者
三、依教保人員條例第34條規定,幼兒園新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應於任職前最近2年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無者須於任職後三個月內取得),於任職前仍未能提出前開訓練證明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倘應考人已任職於立案公私立幼兒園,因轉任他園,且接受基本救命術之期間未滿2年,視為取得訓練證明。
🔵工作項目:
工作性質係屬行政教保員,需配合假日辦理活動加班,且熟稔電腦操作、製作簡報、影片剪輯尤佳。
薪資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薪資支給基準表」辦理,專科畢業者為37,986元;大學畢業者為40,214元;碩士畢業者為42,442元。
🔵工作地址:臺北市內湖區陽光街265巷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聯絡人:郭老師
連絡電話:02-27181189#101
電子信箱:dx_master@tp.edu.tw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