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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教保員

🔵職稱:代理教保員
🔵徵才機關:桃園市立蘆竹幼兒園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814
🔵資格條件:
1. 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以下簡稱教保條例)第12條、第13條或第14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若經甄選錄取後發現事實,取消錄取資格。
2.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4條規定,幼兒園新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應於任職前2年內,或任職後3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應考人應於規定期限內取得前開訓練證明。倘於報名時尚未取得,應填具切結書,若未於任職後3個月內向幼兒園提出前開訓練證明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3.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無不良前科紀錄與不良習慣(抽菸、酗酒、嚼食檳榔…等)。

【本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將於本園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次招考】【自第3次招考起放寬至助理教保員資格可報考、第5次招考起放寬資格至大學畢業(不限科系)即可報考】
其他詳見甄選簡章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
1.幼兒教保、生活輔導與安全維護、輪值、課後(寒暑假)留園。
2.幼兒教材教學設計及釐定教學目標。
3.園務行政工作、其它園方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為7:30~16:00或8:00~16:30(含休息時間)。
(三)薪資:
1.定期契約進用教保員: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薪資支給基準表-「教保員薪 資支給基準表」或「助理教保員薪資支給基準表」-初任第一級支給,另須扣除勞保、健保費及勞退自付額。
2.新進教保服務人員未於任職前取得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訓練證明,需填寫3個月內取證切結書。
🔵工作地址:本園(蘆竹區上竹路65號)暨分班。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03-3239856#16 顏小姐
詢問前請先詳閱甄選簡章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