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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職稱:主任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主計處
🔵人員區分:主計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會計審計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6
🔵資格條件:
一、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報名人員須符合「主計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20條規定。
三、本職缺將視報名應徵情形,審酌決定辦理遷調或陞任。
🔵工作項目:
主計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義國民小學會計室主任(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07巷17號)
🔵聯絡E-Mail:ta-a100080@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1. 請先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履歷資料完整性,並登打個人簡要自述。
2. 於公告期限內,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依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下列資料:
(1) 臺北市政府主計處及所屬主計機構外補職缺公開甄審人員資績評分表(該表請於本處網站/業務項目/人事服務/表單下載使用,網址: https://dbas.gov.taipei/cp.aspx?n=F1DD042CEFF91644)
(2) 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
(3) 若有經行政院主計總處認證之最近5年可以1.5倍計算訓練進修專業時數,請檢附「web版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之個人通過認證紀錄。
※以上所附資料不齊者恕不計分;若無上傳本處資績評分表者,視同資格不符。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