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主任
🔵徵才機關:花蓮縣政府
🔵人員區分:主計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會計審計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8
🔵資格條件:
1.現職主計人員,符合「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20條各款資格之一者。2.具溝通協調能力者。
🔵工作項目:
1.綜理該校會計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花蓮縣玉里鎮松浦里松浦39號(花蓮縣立玉東國民中學會計室)
🔵聯絡E-Mail:bonnie@hl.gov.tw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業務無紙化,有意應徵者,請先至該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請填入簡要自述。
二、請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下列資料:
1.「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無則免附)。
2.專業訓練認證表:近5年有參加行政院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 /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 」項下查詢下載,並以PDF檔上傳。
3.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三、報名人員資料不全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聯絡電話:03-8237075,E-mail:bonnie@hl.gov.tw,花蓮縣政府主計處兼辦人事龔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