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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職稱:主任
🔵徵才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
🔵人員區分:主計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9職等
🔵職系:會計審計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7
🔵資格條件:
一、現任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9職等非主管、最高為薦任第8職等主辦(管),或與上開職務列等及職務相當,且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規。
🔵工作項目:
綜理主計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1段3號
🔵聯絡E-Mail:d34094505@dgbas.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主計室薦任第9職等主任。
二、報名方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
三、報名上傳資料:
(一)「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最長可採計1080711-1130710),於報名時上傳PDF檔。
(三)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四、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本案聯絡人:黃先生,聯絡電話:02-23803745。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