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臺灣高等檢察署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無
🔵職系:無
🔵正取:2名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101~1131231
🔵資格條件:
一、限中央機關所屬各機關、學校編制內之現職工友、技工、駕駛,且經機關同意移撥者。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者。
🔵工作項目:
詳附件甄選簡章。
🔵工作地址:臺北市。
🔵聯絡E-Mail:zo_song@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總務科魏先生,電話:02-23713261分機661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