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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

🔵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1~1130716
🔵資格條件:
1.依「中央各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第七點規定為中央機關駕駛(技工或工友具職業駕照者亦可)。
2.現於超額機關,或於非超額機關服務且經機關同意移撥之現職駕駛。
(技工或工友具職業駕照者亦可)
3.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4.具職業駕駛執照。
(本職缺為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工作項目:
1.負責公務車接送。
2.需輪班及配合業務出差。

(本職缺為現缺)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1段2號(近善導寺捷運站)
🔵聯絡E-Mail:m4112@forest.gov.tw
🔵聯絡方式:
1.報名參加甄選者,應現職為中央各機關駕駛(技工或工友具職業駕照者亦可),非超額者經服務機關同意移撥至本署(報名時繳交現職機關員額移撥同意書)。
2.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貼妥2吋半照片)、最高學歷證件、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職業駕駛執照、現職機關員額移撥同意書等相關證明文件,採通信報名,於113年7月16日17:00前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台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秘書室蔣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甄選工友職務】字樣及日間聯絡電話),聯絡電話:(02)23515441轉分機#117。
3.本職缺亦可於系統線上報名,或寄履歷至承辦人信箱 : m4112@forest.gov.tw
4.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本案甄審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增列候補人員1名;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