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總統府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2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1~1130731
🔵資格條件:
(一)薪資待遇:
月薪新臺幣32,210至38,110元整(依現行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技工(駕駛)工友工餉及專業加給暨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定辦理)。
(二)資格條件:
1.須具中央機關、學校現職駕駛(含技工、工友)。
2.領有職業小客車以上駕駛執照,且最近3年內無責任肇事紀錄者(如具職業大客車以上駕駛執照、諳汽車修護能力者尤佳)。
3.具中華民國國籍,並不得兼具外國國籍;身心健康、品性端正、無酒駕等不良紀錄者。
🔵工作項目:
(一)公務車輛駕駛。
(二)公務車輛保養與維護。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
🔵聯絡E-Mail:jgliu@oop.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
請於113年7月31日(星期三)下班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 總統府第三局第三科」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一律採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送件、資格不符或檢附文件不齊,恕不受理。
(二)報名檢附文件:請以A4紙張格式並依序裝訂(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1.報名表1份(詳附件)。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近1年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2張(浮貼於報名表)。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5.職業駕駛執照影本。
6.具專業證照或工作資歷證明文件(如在職、離職或勞保證明等),無則免附。
7.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表﹔未檢附或未達「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4條規定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基準者,視為體格檢查不合格,不予錄取。
(三)甄選方式: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依本府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四)其他注意事項:
本甄選案,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應迴避僱用情形者,請勿報名。
(五)本府聯絡人:
第三局第三科劉先生,聯絡電話:(02)2320-6335。簡章及報名表可至總統府網頁(https://www.president.gov.tw)下載或請洽承辦人索取。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