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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員

🔵職稱:辦事員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7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考試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現職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考試所定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形。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第1 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各款情事之一者。
5.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6.具採購證照或醫院實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採購業務(財物及勞務為主)。2.庶務性業務。
3.支援院內各項活動。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龍壽街71號。
🔵聯絡E-Mail:jsu@typc.mohw.gov.tw
🔵聯絡方式:
(一)遴選職務、缺額:綜合行政職系辦事員1人。
(二)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現職人員如符合資格並有意調任者,請於113年7月17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
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附自傳,請於公務人員資料服務網之「簡要自述維護」頁籤填寫)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
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請於職缺應徵系統「上傳」下列資料:
1.現職派令。 2.最近1份銓敘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以上文件請整合成一個PDF檔上傳,所附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六)甄選方式:符合初審條件者,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五)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選錄取者,除公告本院網頁外,並電話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六)聯絡人: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3)3698553轉1203。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