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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員

🔵職稱:辦事員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14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二)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未受轉調限制。
(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或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公務人員。
🔵工作項目:
1.辦理機電設施(設備)維護(修)採購業務。2.一般性設備維修採購業務。3.小額營繕採購業務。4.機電設備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採購業務。5.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42055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
🔵聯絡E-Mail:f004594@fyh.mohw.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可採線上報名或紙本報名。
二、採紙本報名者請檢具以下表件(以A4紙張裝訂),以下資料除履歷表外均為影本。請於113年07月14日下班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本院人事室張先生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總務室辦事員」職務及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教育部認可之高中職畢業(含)以上證書。
3.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
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在職證明。
三、甄選作業方式:
(一)由人事室收件後初審彙整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並送交總務室覆核。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院得予從缺,本甄選結果除正取1名外,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甄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面試:
1.依編號順序參加面試,每位約10-15分鐘。
2.甄選小組委員面試評分內容:自我介紹、服務志向、表達能力、儀容態度、才識包括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整體表現等,由各出席之評選委員就評選項目及面試者之表現,填寫評比評分表乙份。
四、本案經錄取者,將查驗相關證件正本;檢附文件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將取消錄用資格。
五、相關疑義,請洽詢本院人事室張先生,電話:04-25271180分機2315。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