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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員

🔵職稱:辦事員
🔵徵才機關:屏東縣恆春地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地政
🔵正取:1
🔵備取:0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30701~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具有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之限制。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地政相關業務。
2.一般公文處理。
3.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屏東縣恆春鎮文化路77號。
🔵聯絡E-Mail:g070011@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檢附:最⾼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等影本,以上各項資料請依序裝訂成冊於公告期間內(一律以通訊報名,並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掛號郵寄946002屏東縣恆春鎮文化路77號屏東縣恆春地政事務所人事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辦事員」。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8-8894247轉232洪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