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課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經建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21
🔵資格條件:
一、具擬任出缺職務職系之任用資格,並已敘委任第5職等以上。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三、本項徵才候補部分,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5個月。
🔵工作項目:
一、辦理轄區綠美化業務(各里辦公處、人民陳情樹木修剪案及各公園、道路、空地綠美化等)。
二、公園管理。
三、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公所經建課(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
🔵聯絡E-Mail:AN5467@ntpc.gov.tw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請於113年7月21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國民身分證影本(7)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2、本次徵才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
3、本項職務為預估缺(預計113年9月出缺)。
※聯絡人: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經建課聯絡人王小姐,電話:29686911分機391,其他問題請電洽人事室柯小姐,電話:29686911 分機349。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