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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人員

🔵職稱:臨時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31
🔵資格條件:
1. 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2. 品德端正、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
3. 須領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且無被吊扣等違規情形。
🔵工作項目:
1. 主管駕駛。
2. 支援公務車駕駛、車輛清潔保養維護,公文遞送業務等事項。
3. 配合職務調動、輪值與加班。
4. 協辦推動客家相關事務。
5. 支援庶務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6. 依業務需要需配合勞基法第84條之1全月總工時未超過286小時之規定。
🔵工作地址:1. 採網路報名及通訊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均請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於113年7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或親送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人事室葉小姐收【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6樓】(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臨時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電子檔可至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home.jsp?id=fa9e8e9a4951a136&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2c32aac9ef927a8245b0e08c88c4a211下載並務必親自簽名,須含家庭狀況、學經歷及自傳,另履歷不須附加照片)。
(2)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4)職業駕照正反面影本。
2. 所附文件或資料如有填列不實、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3. 經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本次徵才得擇優錄取1人、備取2人,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無適合人員時,本局得予從缺。
4. 薪資:月支酬金為新臺幣27,976元(另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額)。
5. 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6樓。
🔵聯絡E-Mail:ab9512@ntpc.gov.tw
🔵聯絡方式:
有關本職缺應徵資格請洽本局人事室葉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6028);有關本職缺工作項目內容請洽本局秘書室黃先生(聯絡電話02-29603456#6026)。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