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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人員(工作地點:新莊地政事務所)

🔵職稱:臨時人員(工作地點:新莊地政事務所)
🔵徵才機關: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4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9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具有地政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協助辦理地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薪資:新臺幣27,976元(嗣後依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薪資規定辦理)。
🔵工作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1段3號(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
🔵聯絡E-Mail:ag5938@ntpc.gov.tw
🔵聯絡方式:
1.本職務為不定期契約,月薪27,976元,實際工作地點為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1段3號(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意者請檢附下列表件,以A4格式依下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料如有不實或疏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以最新格式報名表投件,報名表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https://reurl.cc/L71g5e或本公告下方附件下載填寫,並請填寫白天聯絡電話及親自簽名;未使用最新格式報名表或未簽名者,視同不符投件資格)、(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5)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6)其他經歷證明、專業證照、相關訓練證件等資料(無則免附)。
2.請於113年7月19日前以「掛號」寄至224204新北市瑞芳區明燈路3段32號「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證件不齊、逾期報名或以平信郵寄導致延誤面試者均不予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臨時人員(支援新莊地所)」),聯絡電話:02-24974106分機600林先生。(電子信箱僅提供履歷或證明文件補件,投件請仍以親送或掛號郵寄為憑)。
3.經本所書面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面試後擇優錄取,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
4.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得增列職缺數2倍之備取名額,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相關職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