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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心理師

🔵職稱:臨床心理師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516~1130731
🔵資格條件:
國內外公私立研究所以上心理系或相關科系畢業,且領有臨床心理師證照者,如有論文發表或教職資 格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兒童青少年個案之心理衡鑑與治療服務(含評估及報告撰寫)。
(2)兒童青少年人際互動團體治療、發展遲緩個案之早期療育介入。
(3)兒少保護個案情緒行為評估與治療。
(4.)醫院其他支援或交辦項目。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龍壽街71號。
🔵聯絡E-Mail:jsu@typc.mohw.gov.tw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影本、臨床心理師證書影本,畢業證書影本、經歷證明文件等資料於113.7.31前寄達或親送桃園市桃園區龍壽街71號人事室陳小姐(並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合則另擇優安排面談。
2.僱用薪資:月薪43,307元((獎勵金另計)。
3.應徵人員請至本院網頁(行政部門處)下載「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各類人員甄選登記表」,填寫後郵寄或電子郵件送達本院。
4.甄選結果,請各應試人員屆時逕至本院網頁(行政部門處)查詢,錄取人員並另行電話通知。
5.應試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6.聯絡電話:03-3698553轉1203 陳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