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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

🔵職稱:組員
🔵徵才機關: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9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之資格,並經銓敘部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
4、具基本英語溝通能力者尤佳。
5、曾辦理勞健保申報業務者尤佳。
🔵工作項目:
1、研議、訂定及修正勞僱型人員相關法規。
2、辦理勞僱型兼任助理資格會核及勞動契約書管控業務。
3、辦理績優教師聘任研究人員資格會核、聘書製發、相關證明書開立及計畫專任助理離職(服務)證明開立業務。
4、辦理資遣通報及協助辦理勞資爭議業務。
5、辦理兼任、專案教師勞保、職災、健保申報及勞退金提繳業務。
6、辦理外籍教師工作證申請業務。
7、控管身心障礙人員及原住民進用人數,並按月依時填報檢核表及線上調查表系統。
8、管理校務人力系統2子系統,並提出優化建議。
9、填報技專校院資料庫業管範圍(博士後研究人員、勞僱型學生兼任助理及身心障礙人員相關資料)。
10、辦理教育部補助教學助理納保費用相關事宜。
11、辦理各類人員人事費用印領清冊審核業務。
12、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06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校務人力組
🔵聯絡E-Mail:sar318@ntut.edu.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應徵及資料送件步驟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完成職缺應徵投件: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
2、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完成自傳內容(自傳不得空白)。
3、應徵系統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
(1)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完成授權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2項附件依序彙整並上傳至該系統,
第1項: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職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2職員甄審3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後並如實填妥,請務必填上聯絡方式(手機號碼及目前使用的電子郵件信箱)
第2項:現職銓敘審定函
(3)以上均2項文件均為PDF檔,未將上述個人資料完整上傳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審,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若有相關疑義,請電洽人事室江小姐(02-2771-2171#1611)。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