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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督導人員

🔵職稱:約聘督導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無資位
🔵職系:
🔵正取:2
🔵備取:4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2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者:
(一) 社工、法律、心輔、社會福利、社會、教育、公共行政等相關系所畢業者尤佳。
(二) 具有性別、社工、法律、諮商、社會福利等相關經驗者尤佳。
二、應具有辦理性騷擾防治相關業務2年以上經驗。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六、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工作項目:
1.提供工作人員執行性騷擾防治業務行政及個案督導。
2.列管性騷擾申訴案件執行進度。
3.性騷擾防治工作教育宣導。
4.工作地點:新北市。
🔵工作地址:新北市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公告項下下載)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
(5)歷任任職工作離職證明等相關資料
(6)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
(7)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約聘督導人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張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627,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3年7月24日止。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5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6.薪資待遇:
(1)每月薪資新臺幣4萬8,600元 (360薪點)。
(2)年終獎金1.5個月(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7.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
8.名額:正取:2人;備取:4人(候用期限:5個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