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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照顧管理專員

🔵職稱:約聘照顧管理專員
🔵徵才機關:雲林縣衛生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聘用6等
🔵職系:
🔵正取:15
🔵備取:
🔵工作地點:,63-雲林縣
🟠有效期間:1130515~1131231
🔵資格條件:
(一)學歷(依據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長照人員資格修正規定,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1. 大學以上(含)畢業取得社會工作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公共衛生師、心理師,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2. 專科畢業具上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書者,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3. 符合應考社會工作師資格,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4. 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系所碩士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5. 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系大學畢業,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6. 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科專科畢業,且具五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7. 本辦法中華民國 111 年 9 月 2 日修正發布時已在職者,經任職之照管中心評估表現優良,得繼續留任原單位。
(二)具備汽車駕照,有實際駕駛能力並自備交通工具。
(三)可配合工作需求輪調、出差及加班。
(四)熟悉電腦文書作業,具Excel樞紐分析表統計操作能力者為佳。
🔵工作項目:
(一)長照需要評估:
1. 實施申請長照服務個案初篩。
2. 安排及實施個案長照需要等級之評估(含複評、評估結果說明)。
3. 完成評估資料與文件之系統資料登載與上傳、評估結果通知單製作、照顧問題清單重要性排序及建議服務項目之勾選。
(二)長照服務連結:
1. 連結A單位,審核所送計畫與核給服務項目之適切性。
2. 掌握並熟悉在地衛政、社政、民間等各類社區之正式與非正式資源,針對未符長照服務對象,依其需求與狀況,轉介其他福利資源。
(三)長照個案服務品質管控:
1. 實施長照個案電話與實地抽查,定期檢視照顧計畫之合理性。
2. 擔任新進照管專員之訓練課程講師,協助督導訓練新進照管專員。
3. 擔任A個管人員、出院準備服務個管人員訓練之實作課程講師。
4. 參加轄內長照個案研討會與相關聯繫會議。
(四)其他事項
1. 提供相關單位處理民眾長照陳情或外界關注長照服務案件所需資料。
2.其他有關長照需要評估、服務連結及個案服務品質管控之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雲林縣衛生局(長期照護科)或各鄉鎮市衛生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 親自、委託或通信報名,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從本網頁之附加檔案下載繕打。
(二) 檢具在職證明、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專業證書、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及工作經歷證件(若具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請一併檢附),任用與否恕不退件。
(三)洽詢聯絡電話及承辦人:(05)7002931(許小姐)
(四)報名地點:雲林縣衛生局(長期照護科)(雲林縣斗六市公園路75號)。
(五)本次應徵人員如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六)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七)備註:
1.影印本資料請依序以A4大小裝訂整齊,證件不齊及逾期均不受理,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資格者不通知亦恕不退件,若未錄取恕不通知。
2.經通知未於當天報到者,視同放棄。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