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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

🔵職稱:約用人員
🔵徵才機關: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1-新竹縣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6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如於事後發現者,應取消其應試資格:
1.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 宣告者,不在此限。
4.曾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
5.依法停止任用。
6.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7.受監護(中華民國98年11月22日以前受禁治產宣告)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8.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未於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
🔵工作項目:
(一)、源頭管理業務
1.綠色設計、源頭減量及二次料添加之推動。
2.循環採購及產品數位護照之推動。
(二)、物料資源循環業務
1.生物質、有機化學物質之源頭掌握、再利用及使用與處理等循環業務之推動。
2.可燃廢棄物燃料化及能源化之推動。
3.推動再生粒料多元去化管道、海事工程應用。
4.金屬及化學品資源循環推動。
(三)、因應新興及須關注廢棄物清除處理(含石綿建材廢棄物之清理) 。
(四)、其他中央主管機關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
🔵聯絡E-Mail:lina@hchg.gov.tw
🔵聯絡方式:
本次甄選採線上報名或通訊報名:
1.採線上報名者,請自行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系統線上報名點選「我要應徵」,並將履歷表(附自傳、照片)上傳儲存,另證照資格等學經歷證件(含身分證正反面、畢業證書、離職證明、相關證照等)等證件掃描整合成單一檔案以附件上傳。
2.採通訊報名方式者,檢具文件如下: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含照片、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年資經歷、證照、訓練學習)。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印章以示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3. 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任職者請於113年7月16日前於線上報名或以郵寄寄達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人事室段小姐收(聯絡電話03-5519345#5820)。未於期限內送達報名資料,視同未報名,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郵寄者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循環組約用助理環境技術師」及姓名、白天連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4. 本次甄選先以書面審查,並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及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資格不合者請勿報名,未獲錄取者恕不再通知。
5. 本計畫經費由環境部補助,本職務敘薪原則比照環境部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最低薪資起敘(280薪點,依113年薪點折合率標準,折合新臺幣3萬7,800元)。
6.契約期限:依實際到職日起僱用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案經費為環境部補助款,日後若無編列預算,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7. 本次公開甄選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惟無適當人選時,本局得予從缺。甄選結果登載本局網站(網址:https://www.hcepb.gov.tw/)。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