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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四等250薪點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工作項目:
1.公共工程採購及履約管理。
2.園區公共設施巡查管理維護業務。
3.園區建築物使用管理業務。
4.其他綜合性業務及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435059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
🔵聯絡E-Mail:phwu2@bip.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案採線上應徵(恕不接受紙本報名);請至本分局「首頁/新聞與公告/訊息公告/「機關徵才」下載甄選報名表。
二、請檢具下列資料並掃描上傳事求人系統:(1)甄選報名表(含照片及自傳)、(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經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影本、(5)其他證明文件。
三、逾期報名、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四、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採擇優面試(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佳),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六、每月薪資:新臺幣33,750元(約僱四等250薪點,折合率135),並視實際需要按日計算。
七、視甄選情形酌增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日起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本分局得予從缺。
八、本案聯絡人:(04)25322113#612吳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