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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5等(280薪點,37,80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機械工程、電機工程及工業工程相關科系尤佳。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垃圾焚化及污染防制設備、設施操作管理(須輪班)。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位於臺北市立動物園斜對面長頸鹿煙囪附近;北二高萬芳交流道下,左轉約300公尺後,請於木柵路5段43巷進入後,上坡約200公尺右轉即達)
🔵聯絡E-Mail:ft-523@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3年7月1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履歷資料內容,並將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廠得直接取得應試者完整履歷資料。如有疑義請洽人事室朱小姐,聯絡電話02-22300800分機406。
(二)初審合格者擇期安排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予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職缺視實際面試成績擇優錄正取1名,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
(四)本職缺為申請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任用計畫職代,僱用期間為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一日止(約至113年10月下旬)。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備註:
1.待遇:月支報酬280薪點(約37,800元)。
2.本項工作符合支領清潔獎金,每月上限10,000元;輪值中班或夜班時,中班支領夜點費300元、夜班支領夜點費500元。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