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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社勞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527~113071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以社會學、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相關科系者尤佳)。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具備2年以上社會福利或社會行政相關工作經驗者或具社會工作師證書或有災害救助承辦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避難收容處所運作、整備與應變規劃。
二、社政防救災整合系統管理。
三、協辦各類災害防救演習(含民安及萬安演習)、考核及災防業務訪評、全國災防聯繫會議。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聯絡E-Mail:mpchia@mohw.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3年7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自傳)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徵才機關調閱履歷。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部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本部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及錄取,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14陳先生;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6626蔡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