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薦任升官等考試(訓練)合格,經銓敘審定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二)具有政府採購法基礎班(以上)訓練合格證書。
(三)熟悉電腦文書軟體(如Office Word、Excel)之操作。
(四)未有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綜理小額採購金額以外之採購招標事宜。
(二)一次性實地驗收履約保證/保固金之收退還事宜。
(三)共同供應契約採購之下訂事宜。
(四)採購相關法規、函釋公文簽辦及採購案招標文件及相關作業規範之修訂。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中央氣象署秘書室)
🔵聯絡E-Mail:jh_chen@cwa.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填寫履歷表自述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經本署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面試結果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項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若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如有疑問,請電洽本署人事室陳先生02-23491053。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