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交通部航港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交通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3~1130715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經銓敘審定委任第 5 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本職系任用資格者;最近 3 年年終考績至少 2 年甲等。
三、具觀光或活動行銷推廣等業務經驗者尤佳,請於自傳中說明相關經驗及心得。
四、具政府採購法基礎班合格證書者尤佳。
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航路標識維護管理相關業務。
二、航行安全相關行政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聯絡E-Mail:ytliu@motcmpb.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3年7月15日止。
二、報名方式:於人事行政總處網頁採線上報名,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三、甄選方式: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 2 名(註:不得逾職缺數2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最長為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四、聯絡電話:02-89782778人事室。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