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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幹事

🔵職稱:村幹事
🔵徵才機關:彰化縣竹塘鄉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50-彰化縣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5
🔵資格條件:
1. 經敘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之現職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 最近10年考績至少有5年(含) 以上甲等,未達10年者,至少有一半以上甲等;另考列乙等不得低於79分。
🔵工作項目:
1.為民服務綜合諮詢櫃檯。
2.機關文書處理(收發文登記桌業務事項)。
3.公文電子交換作業。
4.檔案及閱卷管理事項。
5.機關印信作業。
6.臨時交辦事項(需配合業務及單位調整)。
🔵工作地址:彰化縣竹塘鄉竹塘村竹林路一段305號。
🔵聯絡E-Mail:ntws36@chutang.chcg.gov.tw
🔵聯絡方式:
應徵注意事項: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2.應徵前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
3. 應徵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 >「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4. 另將下列應檢附證明文件依序掃瞄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個人大頭照、(2)最高學歷證件、(3)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派令、(5)歷任銓敘審定函、(6)最近10年考績通知書,未核發112年考績通書者,請服務機關開立證明文件;未達10年者,請檢具歷年考績通知書、(7)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及其他專業證照(無者免附)。
5.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及未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者視同資料不齊;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亦視為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6.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7.截止日期:113年7月15日。
8.聯絡電話:04-8972001 #218 人事室陳小姐 ;工作項目內容疑義請洽 04-8972001#205行政課廖課長

※備註:
(1)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2)本案將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再決定是否辦理面試事宜(如不舉行面試不另通知)。
(3)操作手冊參考網址如下,或請洽原機關人事單位協助http://personnel.chcg.gov.tw/files/MyData操作手冊_一般人員_15_1081108.pdf
http://personnel.chcg.gov.tw/files/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_15_1081108.pdf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