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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員

🔵職稱:服務員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1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汽車駕照者佳。
3.熟悉資料處理尤佳。
🔵工作項目:
1.協助辦理休閒農場查核及輔導管理工作計畫。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聯絡E-Mail:10075782@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雙軌制,請依下列方式擇一方式應徵本職缺:
(一)採通訊報名:
請檢具資料(以A4紙張依序裝訂):1.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含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及自傳並親自簽名)。2.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及汽駕照等影本。
請於113年7月18日下班前親自送達或寄達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農業局人事室收(113年7月18日以後寄達者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休閒農業科服務員」及白天聯絡電話【無法聯絡者,視同棄權】。
(二)採電子報名: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符。應上傳之證明文件:相關學歷、經歷證明文件及汽機車駕照等影本。
二、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僱用期間:通知113年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薪資:大學畢每日1,537元、每月最多22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2名,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至2名,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局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3個月,自本局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網站。
四、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486李小姐;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415范科長。
五、備註: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欲退件請檢附回郵信封(郵資不足者,恕不退回)。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