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書記
🔵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一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研考、管考等綜合業務窗口及處理
(二)辦理清潔隊員節活動
(三)職業安全衛生綜合行政業務
(四)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聯絡E-Mail:hpchang@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13)年7月1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局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歷任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文件、最近五年年終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完整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如有疑問請洽本局人事室承辦人聯絡電話:04-22289111#67706張小姐。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個別另行電話通知面試;若資料未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案除正取一名外,得備取二名,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