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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職稱:技工
🔵徵才機關: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人員區分:技工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3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621~1130731
🔵資格條件:
(一) 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 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四) 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五) 具職業小客車(含)以上駕駛執照(倘為應徵駕駛工作,請檢附該執照影本,並於「技工(特殊性工友)甄選報名表」註明)。
🔵工作項目:
(視應徵人員專長及可配合工作地點,再就下列項目酌予調整):
(一) 協助海氣象觀測研究業務至各商港、觀測站辦理現場工作(臺中)。
(二) 協助試驗室試驗及研究資料整理工作(臺中)。
(三) 儀器設備保養整理工作(臺中)。
(四) 公務車駕駛及車輛清潔保養維護工作(臺北)。
(五) 辦理本所行政事務及其他交辦事項(臺北、臺中)
🔵工作地址:臺北市敦化北路240號(所本部)或臺中市梧棲區中橫十路2號(運輸技術研究中心)。
🔵聯絡E-Mail:sarawang@iot.gov.tw
🔵聯絡方式:
(一) 有意願至本所服務者,請於113年7月31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備妥下列文件以掛號郵寄本所 (435058地址: 臺中市梧棲區中橫十路2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技工(特殊性工友)」字樣。
(二) 應檢附證件:
1、技工甄選報名表1份
2、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其他證明文件影本(如身心障礙手冊、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
(三)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辦理移撥,並依本所通知僱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所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另依規定本所首長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本所工友;對於本所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僱用,屬前開規定限制之人員請勿報名。
(四) 薪資:工餉最高至170薪點38,110元(依技工工友工餉表、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一)及個人服務年資等核定辦理)。
(五) 聯絡人:本所運輸技術研究中心蔡專員,聯絡電話(04)2658-716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