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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生

🔵職稱:工讀生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新臺幣27,470元/1人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3~1130715
🔵資格條件:
公私立大專院校及高中、高職在學學生(非在學學生不得參加)。
🔵工作項目:
一、協助文書分派作業
二、協助環境整潔維護
三、協助檔案整理
四、協助發送邀請卡及所需資料
五、其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與工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終身教育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南區)
🔵聯絡E-Mail:edu_ace.23@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15日(週一)前檢具有關證件郵寄(郵戳為憑)或委託方式送達至本局終身教育科報名。
二、聯絡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南區吳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讀生,或E-mail相關簡歷資料(電子郵件內容請附簡要履歷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等電子檔案)至edu_ace.23@gov.taipei。
三、聯絡電話:02-2720-8889(或直撥1999)分機6422。

應繳表件:
一、學生證(影本)或新生請附可茲證明文件。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簡要履歷表及自傳。

相關資訊如附件甄選計畫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