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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

🔵職稱:工友
🔵徵才機關: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30601~1130731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紀錄。
(四)需公立醫院最近三個月內體檢合格者。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負責遞送公文、卷證,環境清潔等一般事務性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薪資待遇依「各機關學校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相關規定辦理,加班費則核實計算發給。
二、報名日期:有意願移撥至本署服務者,請於本(113)年7月31日前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署(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署,外信封請註明「甄選工友」另經甄選後擇優錄取,逾期、資格不符、非中央機關現職人員,恕不受理。
三、檢附資料;
1.填寫報名履歷表乙份,並貼妥2吋正面半身光面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3.最近三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乙份;若任職未達三年,請提供近年所有考核通知書(影本)。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5.公立醫院體檢表乙份。
6.現職移撥同意書乙份(非必備,如經機關事先同意並隨同報名文件郵寄者尤佳)。
四、面試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談,經甄選錄取正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署通知到職任用;逾期(以郵戳或本署收文章日期為憑)、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備取者備取期間為6個月。
🔵工作地址: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屏東縣屏東市棒球路11號)
🔵聯絡E-Mail:huang4191@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本署總務科黃先生,聯絡電話08-7535211分機535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