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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

🔵職稱:工友
🔵徵才機關: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
🔵人員區分:工友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521~1130715
🔵資格條件:
(一)中央所屬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工作項目:
(一)公文遞送、協助文書處理。
(二)辦公環境清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36號。
🔵聯絡E-Mail:admin07@pa.npa.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請於113年7月15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報名資料至「106227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36號,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行政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工友甄選」字樣(一律採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應檢附資料: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1.履歷表(如附表1),並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戶口名簿影本。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5.最近3年考核、受訓及獎懲相關資料影本。
6.相關證照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二、面試:
(一)書面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不另通知;倘有逾期申請、資格不符、證件不齊及不符用人需求之情事者,恕不受理,人員報名之資料不另退還。
(二)本廠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後補名額2名,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廠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三)月支報酬新臺幣28,360~35,430元。
三、聯絡人:本廠行政室辦事員何先生,聯絡電話:(02)2735-6980#327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